
先问你一个问题正规配资公司。
老板让你“滚”,你是滚还是不滚?
滚了,公司说你旷工。不滚,老板说你抗命。怎么选?
上海这位老哥,选了一个最实在的答案:滚。
然后他被开除了。再然后,法院判公司赔他近16万。
事情得从六年前说起。
“滚”字一出,他当真了
丁力(化名),2012年4月入职上海一家公司,干了八年多,做到综合管理部经理。
2020年5月15日,他跟公司老板冯总在办公室因为工作的事吵了起来。吵着吵着,冯总火气上来了,直接甩出一个字——“滚”。
丁力愣了一秒。然后转身走了。
没回头。再也没回来上班。
公司那边也没管他。不打电话问“你怎么不来了”,不发消息说“刚才那是气话”,没有任何人叫他回去上班。
就这样,时间过了快一个月。
6月9日,公司突然发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,理由是:擅自离岗,旷工多日。
丁力这下不干了。你要我滚,我滚了;你不叫我回来,我一直没回来;现在你说我旷工?
丁力不服,上诉。
二审:谁的责任?
二审法院仔细梳理了整个时间线,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。
丁力离开后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全程没有要求他到岗,也没做任何处理——哪怕是在2020年5月22日,公司委托律师跟丁力沟通别的事情时,也没提让他回来上班这茬。
更关键的是,5月29日,丁力带着老婆亲自去公司找冯总,主动提出“要上班”。
冯总怎么回的?
“要丁力回去等。”
回去等。等什么?等到什么时候?没说。
5月29日,丁力已经两周没上班了。这时候冯总但凡说一句“你明天回来”,丁力大概率第二天就坐回工位了。但他没有,他只说“回去等”。
一个被老板当面骂“滚”的人,十几天后主动上门说“我要上班”,结果老板让他“回去等”——如果你是丁力,你会怎么理解?
法院的理解是:丁力把老板的意思理解成“公司不让我上班了”,这很合理。
二审判决书里有一句话,把整个案子定调了:“这种情形下,丁力未提供劳动系由于公司指令不明,并非丁力旷工。”
核心逻辑就八个字:指令不明,不算旷工。
“滚”字到底是不是辞退?
这个案子出来之后,评论区吵翻了。
有人认为丁力“太实在”了:“老板说气话,你还当真?”也有人觉得老板活该:“你让人滚,人家滚了你又说他旷工,道理都在你那边?”
二审法院的核心思路,其实是在追问一个问题:谁先破坏了劳动关系?
老板说的“滚”,不是日常口语里的“你出去一下”。它是职场语境下,上级对下级带有驱逐意味的指令。一个在公司干了八年多的老员工,被老板当面甩了一个“滚”字——你让他怎么理解?是“你出这个房间”,还是“你给我滚出公司”?
法院没有直接回答这个字到底算什么。法院问的是另一件事:老板说完“滚”之后,干了什么?
什么都没干。
没有打电话。没有发消息。没有警告。没有限期返岗。甚至连员工主动上门要求复工的时候,说的也是“回去等”。
整整一个月,公司没有任何“我不同意你离职”的意思表示。一个月后,突然拿出一份“旷工解雇”的通知。
法院的逻辑很简单:你要员工回来上班,你先开口。你不开口,他以为你不要他了。这不能怪他。
对打工人的三点启发
这件事虽然发生在2020年,但直到2026年4月才被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,引发全网关注。时隔六年,讨论热度依然很高,说明这事戳中了太多人的痛点。
第一,老板说“滚”的时候,别急着走。先问一句:“您这话是什么意思?是让我辞职吗?”这句话不只是为了确认,更是留证据。有了这句追问,后面再打官司,你的处境完全不同。
第二,如果已经走了,别干等着。丁力最正确的一步,是5月29日主动回公司要求复工。这一步证明了一件事:我没有放弃这份工作,是公司不要我。这在法庭上至关重要。法院也正是因为这个细节,认定丁力并非恶意旷工。
第三,公司想告你旷工,它自己得先叫你回来。法律上,认定员工旷工的前提,是用人单位履行了“通知返岗”的义务。公司连叫都不叫一声,直接开除,法院大概率会认定违法解除。
说句实在话
老板说气话,员工当了真,公司吃了亏。这三个环节串起来,才成就了这个“一字值16万”的经典案例。
职场里的每一个字,哪怕是气头上甩出来的脏话,在法庭上都可能变成白纸黑字的证据。老板不是不能发脾气,但发完脾气之后,该收的尾得收——打电话叫人回来、发通知说明情况、走正规流程。
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合同关系。合同里只有“要约”“承诺”“履行”“解除”正规配资公司,没有“气话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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